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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爱枝、吴朝良到大石乡开展 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

    6月14日,县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赴大石乡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施爱枝、吴朝良参加,县政办、环保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人大办等单位有关同志和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参加,大石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人大主席等陪同。

    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大雁湾、大石乡自来水厂取水口等地,实地查看了饮用水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水污染防治标准、规划和监督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流域和重点领域水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现场反馈。随后召开座谈会,听取大石乡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关于生产生活用水条件、水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污水及垃圾处理等现状和难点问题的工作汇报。

    检查组指出,经过全县上下共同努力,我县水污染防治各项制度得到有效落实,责任得到进一步明确,治理取得初步成效。但是对照《水污染防治法》还有一定差距,要进一步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的各项制度,加大水环境保护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环保执法队伍建设,通过多方联动,切实把我县的水环境保护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还群众一个碧水清流的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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