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也是我县脱贫摘帽之年。县人大常委会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记使命,奋发有为,坚持与改革开放同向而行、与中心工作同频共振、与人民意愿同心合拍,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敢于担当作为,努力将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设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的要求,按照县委批转的《太湖县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安排,制订太湖县人大常委会2019年监督工作计划。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全县环境状况和2018年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拟提请3月份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有关联系和准备工作由城建环资工委负责。
(二)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报告,拟提请8月份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有关联系和准备工作由财经工委负责。
(三)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水库移民生产发展情况报告,拟提请10月份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有关联系和准备工作由农工委负责。
(四)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有关重大事项落实情况报告、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1号议案年度办理情况报告、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报告及关于2019年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拟提请12月份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有关联系和准备工作分别由办公室、相关工委、代表联络办公室负责。
二、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及审计整改情况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18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拟提请6月份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有关联系和准备工作由预算工委负责。
(二)审查和批准2018年县财政决算,拟提请8月份常委会会议审查,有关联系和准备工作由预算工委负责。
(三)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1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拟提请8月份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有关联系和准备工作由财经工委负责。
(四)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19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拟提请8月份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有关联系和准备工作由预算工委负责。
(五)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18年度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拟提请12月份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有关联系和准备工作由预算工委负责。
三、决定重大事项
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部署要求,适时听取和审议县政府提交的各项议案,审慎决定重大事项。拟于6月份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全县教育布局优化实施意见的议案,有关联系和准备工作由教科文卫工委负责。
四、主任会议讨论事项
(一)听取县政府关于乡镇财政管理工作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有关联系和准备工作由预算工委组织实施。
(二)听取县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拟安排在11月份,有关联系和准备工作由内司工委组织实施。
(三)听取县政府关于2020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有关联系和准备工作由预算工委组织实施。
五、开展代表集中视察
拟于10月份组织省、市、县人大代表集中视察县经济开发区新区建设暨功能膜首位产业发展、文明县创建工作。有关联系和准备工作由代表联络办公室牵头负责,办公室和相关工委配合。
六、执法检查
根据省、市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联动开展《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检查。有关联系和准备工作由城建环资工委负责。
七、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根据监督法的规定,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原则,认真做好“一府两院”和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报送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并依法受理法人组织及公民提出的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申请。“一府两院”及乡镇人大主席团要及时、完整、规范报送规范性文件,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有关机构依法开展规范性文件的具体审查工作。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要加强与县政府办公室、法院、检察院的联系沟通,必要时主动介入,共同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确保出台文件的合法性,维护法制统一与尊严。
八、集中评议县政府副县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法院副院长及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检察院副检察长及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履职情况
拟安排4月份常委会会议上,对县政府副县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法院副院长及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检察院副检察长及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履职情况进行集中评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对监督计划进行适当调整或临时增加监督议题。对列入2019年监督工作计划的议题,各责任单位要依照监督法、省监督条例要求及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贯彻实施监督法若干意见规定,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各项监督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附件:1. 县人大常委会2019年审议议题初步安排
2. 县人大常委会2019年主任会议议题初步安排
3. 县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初步安排
附件1
县人大常委会2019年审议议题初步安排
时间 | 议 题 或 内 容 |
2月 | 1. 审议通过县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草案) |
3月 | 2. 审议人事任免案 3. 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全县环境状况和2018年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 |
4月 | 4. 集中评议县政府副县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法院副院长及审判 委员会专职委员、检察院副检察长及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履职情况 |
6月 | 5. 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18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6. 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全县教育布局优化实施意见的议案 |
8月 | 7. 审查和批准2018年县财政决算 8. 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1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 9. 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19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10.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报告 |
10月 | 11.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水库移民产业发展情况报告 |
12月 | 12.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有关重大事项落实情况报告 13.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18年度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14.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1号议案年度办理情况报告 15.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意见 办理情况报告 16.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19年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 |
注:1.常务委员会每次会议会期由主任会议决定,会议议程草案由主任会议拟定;
2.常务委员会会议每两个月至少举行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召集召开。
附件2
县人大常委会2019年主任会议议题初步安排
时间 | 议 题 |
2月 | 1. 讨论县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草案) 2. 审定县人大常委会2019年监督工作计划 3. 讨论通过本月常委会会议日程、议程(草案) |
3月 | 4. 审定集中评议县政府副县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法院副院长及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检察院副检察长及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履职情况工作方案 5. 讨论通过本月常委会会议日程、议程(草案) |
4月 | 6. 听取县政府关于乡镇财政管理工作报告 7. 审定县人大代表分类型培训方案 8. 审定教科文卫工委关于全县教育布局优化工作调研方案 9. 讨论通过本月常委会会议日程、议程(草案) |
5月 | 10.审定“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暨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宪法知识竞赛活动方案 |
6月 | 11.讨论通过本月常委会会议日程、议程(草案) 12.审定“‘议案建议办理先进单位’、‘优秀县人大代表’、‘先进代表小组’、‘先进人大工作者’”表彰工作实施方案 |
7月 | 13.审定财经工委关于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调研方案
|
8月 | 14.讨论通过本月常委会会议日程、议程(草案) |
9月 | 15.审定农工委关于水库移民产业发展工作调研方案 16.审定省市县人大代表集中视察县经济开发区新区建设暨功能膜首位产业发展、文明县创建工作方案 |
10月 | 17.讨论通过本月常委会会议日程、议程(草案) |
11月 | 18.听取办公室关于“人大聚力脱贫行动年”活动情况汇报 19.听取县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 |
12月 | 20.听取各工委、办关于代表议案、建议和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报告 21.听取各工委、办关于2019年度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建议的报告 22.听取相关工委关于2019年常委会审议决定重大事项落实情况报告 23.听取县政府关于2020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报告 24.听取办公室关于“‘议案建议办理先进单位’、‘优秀县人大代表’、 ‘先进代表小组’、‘先进人大工作者’”表彰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25.讨论通过本月常委会会议日程、议程(草案) |
附件3
县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初步安排
时间 | 内 容 | 承办机构 |
2月 | 1. 起草《太湖县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草案) | 办公室 |
2. 起草《太湖县人大常委会2019年监督工作计划》(草案) | ||
3月 | 3. 县政府副县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法院副院长及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检察院副检察长及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履职情况调研 | 相关工委 |
4月 | 4. 乡镇财政管理工作情况调研 | 预算工委 |
5. 全县教育布局优化工作情况调研 | 教科文卫工委 | |
5月 | 6. 县人大代表分类型培训 | 代表联络办公室 |
7. 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督查 | 代表联络办公室、相关工委 | |
6月 | 8. 2018年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审计工作调研 | 预算工委 |
7月 | 9. 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调研 | 财经工委 |
10.召开政情通报会 | 办公室 | |
11.2018年县财政决算、2019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调研 | 预算工委 | |
12.2019年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调研 | 财经工委 | |
8月 | 13.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1号议案办理工作督查 | 办公室、相关工委 |
9月 | 14.水库移民产业发展工作情况调研 | 农工委 |
15.“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暨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宪法知识竞赛 | 办公室 | |
10月 | 16.组织省市县人大代表集中视察县经济开发区新区建设暨功能膜首位产业发展、文明县创建工作 | 代表联络办公室、 财经工委、办公室 |
11月 | 17.2018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调研 | 预算工委 |
18.召开法情、检情通报会 | 办公室 | |
19.分片召开乡镇人大工作座谈会 | 办公室 | |
20.《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贯彻实施情况调研 | 内司工委 | |
12月 | 21.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调研 | 代表联络办公室、相关工委 |
22.2019年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情况调研 | 办公室、相关工委 | |
23.召开政情通报会 | 办公室 | |
24.“12.4”宪法日活动 | 内司工委 | |
25.2019年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重大事项落实情况调研 | 相关工委 | |
26.2020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情况调研 | 预算工委 |
注:1.省、市、县人大常委会联动或委托开展的执法检查、调研,视具体情况作出相应安排;
2.政情通报会召开具体时间由主任会议讨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