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年初工作安排,经第63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拟于6月上中旬对县直部分单位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进行审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查目的
通过开展2015年度部门预算审查,全面了解2015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总体情况,促进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强预算管理,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科学性,增强部门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加快推进预算管理精细化、规范化。
二、审查方式
由县人大常委会财经预算工委负责聘请社会中介机构的专业人员组成审查组,通过听取部门汇报、实地查阅相关财务资料等方式进行。
三、审查单位
县商务局 太湖二中 方洲水库管理所
四、审查内容
1.合法性审查。主要审查部门预算安排是否合法合规,基本支出是否实现了保工资、保运转的目标,项目支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文件有关要求;是否落实了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定、决议、意见。
2.稳妥性审查。主要审查预算编制是否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原则;是否做到统筹兼顾,在保证基本公共服务合理需要的前提下,优先安排政府确定的重点支出。
3.科学性审查。主要检查基本支出定额体系是否完整,定额标准是否合理,预算编制的功能科目与经济科目是否合理,经济科目细化程度如何,国库集中支付执行过程是否按预算编制办理。
4.完整性审查。了解部门单位主要职能和当年工作重点,对比上年实际收支情况,审查部门预算有无错漏,收入预算是否足额编制,收入是否按规定缴库(户)情况。
5.规范性审查。主要检查预算调整是否合法,预算追加审批程序是否规范,财务审批手续是否齐全,财务核算是否准确,管理是否规范。
五、时间安排
6月3日上午9:00,在县人大机关会议室召开部门预算审查工作会,请县财政局、审计局、商务局、太湖二中、方洲水库管理所的主要负责同志和预算审查人员参加;6月6-7日,到县商务局;6月8日,到方洲水库管理所;6月12-13日,到太湖二中。时间如需变更,另行确定。
六、工作要求
1.被审查单位要对照要求准备书面自查材料。
2.审查工作要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客观公正,时间服从任务。
3.审查结束后,及时形成书面审查材料向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并向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反馈,督促整改。
太湖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6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