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年初工作安排,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组织驻我县的省、市人大代表和部份县人大代表围绕全县窗口单位服务工作情况开展集中视察活动。现将视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视察时间: 4月6日(星期三)一天。
二、视察内容:窗口单位服务工作开展情况。
三、参加视察活动人员:视察活动由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安排,视察分两组进行(分组名单附后),请驻县省人大代表、在城的市人大代表和部分县人大代表参加。邀请县委领导和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参加。
四、视察活动安排:请参加视察活动人员4月6日上午9:00在县政府大楼前集中,分组视察,第一组视察县供电公司、交管大队车管所、建行、新农合管理中心、电信分公司、邮政分公司、工行、农机局、徽行业务窗口;第二组视察县移动公司、人社局(社保、医保)、国税局、地税局、农行、自来水厂、农商行、中行、江淮村镇银行业务窗口。分组视察结束后,集中视察县政务服务中心。下午2:30在县政府大会堂一楼会议室召开座谈会。因事不能参加视察活动的代表请于4月 1日前告知县人大办公室。
请县政务服务中心、供电公司,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独立窗口的单位:发改委、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建局、规划局、交运局、林业局、卫计委、安监局、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局、国税局、地税局、气象局、烟草专卖局负责同志于4月6日下午2:30到县政府大会堂一楼会议室参加座谈会。
座谈会听取县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工作汇报,县国土资源局、市场监管局、地税局、供电公司4个窗口服务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同志交流发言。请县政务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市场监管局、地税局、供电公司各准备好70份书面交流汇报材料。
请县电视台、通讯社、县人大常委会网站及时做好代表视察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太湖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