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年初工作安排,经第51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组织驻我县的省、市人大代表和县人大代表围绕全县花亭湖水质保护工作开展集中视察活动。现将视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视察时间:11月20日(星期五)一天。
二、视察内容:花亭湖水质保护工作情况。
三、参加视察活动人员:视察活动由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安排,以集体活动方式进行。请驻我县省人大代表,在城的市人大代表,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各工委、办主任参加(名单附后)。邀请县委领导和县政府分管领导参加。
四、视察活动安排:11月20日上午视察花亭湖入库河流:寺前河(网箱)、渭河(采砂)、大湖河(拦汊)及水上垂钓、饮用水源取水口、环保局监测站实验室。下午在县政府大会堂一楼会议室召开座谈会。
请参加视察活动人员于11月20日上午8:30在县政府大楼前集中赴花亭湖视察;视察结束后,在县政府大会堂一楼会议室召开座谈会。因事不能参加视察活动的代表请于11月19日前告知县人大办公室。
请县环保局、花管处、农委、水利局、水产局、发改委、住建局、财政局、国土局、林业局、交运局、海事处负责同志,晋熙镇、天华镇、刘畈乡、寺前镇、汤泉乡、牛镇镇政府负责同志于11月20日下午2:30到县政府大会堂一楼会议室参加座谈会。并请县环保局准备好65份书面汇报材料。
请县电视台、通讯社、县人大常委会网站及时做好代表视察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太湖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