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年初工作安排,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于5月下旬至6月上旬对县直部分单位2014年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进行审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查目的
通过开展2014年度部门预算审查,全面了解2014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总体情况,促进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科学性,增强部门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加快推进预算管理精细化、规范化。
二、审查方式
由县人大常委会财经预算工委负责聘请社会中介机构的专业人员组成审查组,通过听取部门汇报、实地查阅相关财务资料等方式进行。
三、审查单位
检察院 行政执法局 环保局 种植业局 殡管所
四、审查内容
1、收入预算是否全面准确,其中非税收入是否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取,是否及时足额缴库,是否按县政府确定的调控政策执行。
2、基本支出预算是否按定额标准编制,有无错漏;项目支出是否进行了可行性分析和绩效评价,项目经费是否用于弥补公用经费不足。
3、公用经费使用是否坚持勤俭节约原则,是否按标准列支,“三公”经费列报是否准确,科目核算是否严肃。
4、通过部门年末实际支出与年初预算对比,分析部门超支原因,检查资金来源,是财政追加支出还是部门收费补充,是上年结余资金还是挤占挪用专项资金。
5、预算追加的依据是否充分,追加的审批程序是否合法规范,追加部份占年初预算的比重。
6、财务管理是否规范,会计制度是否健全,岗位设置是否合理,财务审批手续是否齐全,票据和固定资产管理是否严格。
7、落实相关政策规定,增加专项工作经费情况。
五、时间安排
5月25-26日:检察院 5月27-28日:行政执法局
5月29-6月1日:环保局 6月2-3日:种植业局
6月4-5日:殡管所
六、工作要求
审查工作要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客观公正,时间服从任务,如安排时间需顺延,另行通知。审查结束后,及时形成书面审查材料向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并向政府及相关部门反馈,督促整改。
太湖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