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不仅仅是一种荣誉,一种权力,更意味着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当代表,为发展助力,为民生代言,这是我的职责所在!”从当选县十五届人大代表的那一刻起,天华镇财政所所长潘先祺就严格要求自己,在立足本职岗位的同时,积极履行代表职责。密切与群众联系,热心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既做到了国家政情及时下达,又做到了选民意见及时上传,得到了选民和群众的一致认可。
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不仅在县人代会前后开展走访,日常他也把定期下基层融入到了自身工作的一部分。注重“深”和“准”的有机结合。他认为,解决群众所需所盼才是从群众利益的出发点为百姓谋福利的有效途径。因此,结合工作,他经常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听取基层干部群众各种反映的同时,还将听取广大选民的心声作为自己履职代言的重要方式。既到当事人中间去,又要到事情发生的现场去,到知情人中间去,既多方了解情况,多方听取意见,又不走马观花、蜻蜒点水,认认真真地了解社情民意,体察百姓疾苦,通过实地直言,他掌握了大量真实、宝贵的第一手材料。所谓“准”,在他看来就是找准问题,准确地反映民情民愿,将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到实处。当代表以来,他利用是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优势,常进选民门,常听选民言,常知选民心,常解选民愁,随时随地调查了解选民的所思所想所盼所急,也抓住了选民心目中最关注的问题,多次通过在人代会积极谏言献策,这也为他当选代表以来的建言献策奠定了坚实基础。
太湖县全面启动脱贫攻坚工资以来,潘先祺同志积极投身帮扶工资,为民办实事10多次,帮扶朱河3户困难户解决子女上学问题,联系和帮扶朱河村 5 户困难户发展茶叶100多亩,帮助他们实现了脱贫目标。按照县委脱贫的指示精神,积极主动到联系村朱河村联系贫困户4户;他还积极参加天华镇“代表走访”活动,先后走访选民12次,向上级组织提出有价值的建议意见5条,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化解各类矛盾4起,调解各类纠纷2起;捐助社会事业2000元,扶助弱势群体3人。
提建议是代表履职的一项重要方式。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的质量高低,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呼声是否能准确表达出来。为此,潘先祺在提交代表建议的过程中,努力使自己指出的问题一语中的,解决的措施办法具有可操作性,力争通过自己平时所掌握的调查情况,形成的每份议案建议,都能把人民的情绪表露出来,把人民的要求反映上去并落到实处。
他是一名长期工作在一线的财经工作者。他把财政工作看成一个基点,把财政奖补等政策落到实处,严把惠民资金关,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到群众的心坎里、刀刃上。2014年11月,他调到天华镇工作,当时全县美丽乡村建设如火如荼,以他从事多年财政管理工作的经验来看,通过多次的走访选民得知,发现该项建设启动以来,资金浪费现象严重,不能够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出现了美丽乡村建设雷同化现象,不顾实施美好乡村建设村的本村自然、人文特色,脱离实际、照搬照套。针对这一问题,他在县第十五届人大 3次会议上提交了一份“关于建议美丽乡村建设要因地制宜的建议”。闭会经交办县美好办后,县美好办对美好乡村建设考核指标作了进一步调整,并力求贴近实际、实在,建议采纳后,考核指标关于形式化的要求变少了,及时纠正了各种偏差,使得实施美丽乡村建设的村民们切切实实收获到了实惠。
针对天华镇村级集体经济薄弱,今年,潘先祺决定向大会提交发展集体经济的建议,从年初以来,他先后走访了走访了天华镇10多个村,与村领导班子和村民座谈。根据各村特点,谋划各村集体经济发展思路,目前,先后为朱河村,合铺村引进外商投资200多万元,发展农业产业化企业3家,目前部分村年集体经济收入超过8万元。
“群众利益无小事”。当选县人大代表以来,潘先祺取得的成绩不仅得到了各级各部门的认可,也赢到了一方百姓的心。他始终认为,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金奖银奖不如老百姓的夸奖,老百姓的日子过好了,过安稳了,就是他作为一名县人大代表的最大的愿望。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他表示,将一如既往,不忘初心,继续前进,虚心向其他代表学习,切实履行好代表的职责。(天华镇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