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在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达华,副主任王旺来、施爱枝、潘泽忠、吴朝良及其他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会议由张达华主持。 会议审议决定了接受十五届人大代表辞职的有关事项,审议决定了增、补选县十五届人大代表的有关事项。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县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决定,会议决定太湖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12年12月30日至2013年1月1日在城召开。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琳, 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政府办,县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办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县委组织部有关负责同志在审议有关事项时列席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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