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达华、副主任王旺来、施爱枝、吴朝良以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会议由张达华主持。 会议审议了人事任免案,会议决定免去吕明华同志县住建局局长和朱国春同志县农委主任职务,决定任命王辉同志为县农委主任、袁敏慧同志为县住建局局长;会议还以表决方式免去了周路生同志县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琳,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委组织部、县政府办、县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办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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