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七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达华,副主任毛胜发、王旺来、施爱枝、吴朝良及其他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17年度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县政府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以及县政府关于2018年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听取了县政府有关重大事项决定落实情况的报告、县政府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1号议案年度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批准了太湖县2018年县级预算调整方案,补选了太湖县出席安庆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关于接受县十六届人大代表辞职案、关于补选县十六届人大代表的决定,并审议了人事辞职案。会议作出了对县人大代表采取强制措施的许可决定。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有关事项。
会议决定:太湖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元月11日至13日在县城召开。建议会议议程为:听取和审议太湖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议太湖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1号议案年度办理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太湖县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太湖县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太湖县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9年预算;听取和审议太湖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太湖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太湖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太湖县监察委员会主任。
会议议程正式开始之前,还举行了《太湖县人大志》赠发仪式。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陈时彪列席会议。县监察委负责同志,县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县政府办负责人,县人大各工、委、办、室负责人列席会议。县直有关部门在审议相关议题时列席会议。会议还邀请部分乡镇人大、部分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