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委会会议

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三次会议

   7月30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三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达华,副主任毛胜发、王旺来、施爱枝、吴朝良及其他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会议首先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命案,并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举行了宪法宣誓。

  会议审议通过了许可县公安局对县人大代表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建筑业管理情况的报告,并对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当天下午,会议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17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议批准了县政府关于调整2018年政府部分重点工作任务、关于将太湖县2018年国有土地上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纳入分年度财政预算和关于设立太湖县产业发展基金3个议案。

  县政府副县长李传萍,县监察委负责同志,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政府办主要负责同志,县人大各工、委、办、室负责人列席会议。县委组织部,县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在审议相关议题时列席会议。(陈振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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