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达华,副主任王旺来、施爱枝、潘泽忠、吴朝良及县人大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会议分别以无记名投票和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讨论决定了召开县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有关事项。会议决定,太湖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15年8月17日至18日在县城召开。建议会议议程为:补选太湖县人民政府县长。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张时民,县法院、县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县政府办主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列席会议。县委组织部负责同志在审议相关议题时列席会议。(记者 陈振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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