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旺来主持会议,主任张达华,副主任施爱枝、潘泽忠、吴朝良及县人大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县政府提请的有关人事任命案,聘任了县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委员。
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查和批准了2015年县财政预算,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1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县政府关于201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县政府关于对县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和安盘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注册设立太湖县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诺亚水利投资有限公司、太湖县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入股安徽省光学膜材料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情况的报告,会议还对县政府关于城区市政公共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开展了专题询问。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陈时彪、副县长鲁伟文分别列席上下午会议,县法院、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县政府办主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列席会议。县委组织部及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在审议相关议题时列席会议。会议还邀请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