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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8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李国文为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
段姣莲为县人民法院徐桥人民法庭庭长。
免去:
江琼的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李国文的县人民法院徐桥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段姣莲的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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