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2026年4月30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张文学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叶江华为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汪 洋为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局长;
甘佩锋为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陈助国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苏 勃的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胡罗锋的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局长职务;
王海生的县城市管理局局长职务;
金介平的县司法局局长职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