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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程帮文代理主任职务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4-07-29 00:0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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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6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鉴于县监察委员会主任缺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之规定,经主任会议提名,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程帮文代理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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