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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接受王西平、汪志平辞去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5-08-26 00:0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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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6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根据王西平、汪志平同志的辞职报告,依照《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的规定,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议,县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王西平、汪志平辞去县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太湖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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