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2025年3月12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
刘润球为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甘海鹏为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余显华的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喻家水的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