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24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现将审议意见汇总如下:
一、扎实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工作。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在强化宣传上狠下功夫,创造条件、创新形式扎实开展宣传教育工作,逐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残疾人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工作开展情况的知晓度,大力营造理解残疾人工作、关爱扶持残疾群体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认真做好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维护工作。县政府要明确相关部门对县城和乡镇街道进行一次无障碍设施的全面检查,梳理分析存在的问题,督促认真落实整改。在今后城镇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建设无障碍设施,并做好现有无障碍设施的改造、管理和维护工作,强化日常监管,对占用、破坏无障碍设施行为依法进行惩处,不断改善残疾人工作生活环境。
三、认真做好残疾人生活救助工作。一要通过低保、五保、养老保险、危房改造资金帮扶等政策措施,努力保障残疾群体的基本生活需求;二要对农合、医保、民政等方面资金进行科学统筹,拓宽残疾人的医疗救助渠道,缓解残疾人家庭就医压力。要建立健全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监护和治疗救助机制,做好监护治疗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三要进一步加大残疾人法律援助力度,对因交通、工程建设等事故致残人员要积极帮扶,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四、认真做好残疾人就业帮扶工作。县残联要对全县残疾群体进行动态管理,对全县残疾人数量、基本情况等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在残疾人就业创业上,有关部门要积极开展残疾人就业对口技能培训工作,提高残疾人就业技能水平和竞争能力;政府要研究出台相关扶持政策,综合运用扶贫资金、财政发展资金、小额贴息贷款等多种方式积极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
五、大力加强残疾人工作机构自身建设。县政府要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在残联系统人员及机构编制、工作经费方面要切实予以落实和保障。要积极争取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项目,认真实施特教学校建设,并督促做好残疾人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水平,增强全县残疾人群体综合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