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检查

太湖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报告的意见

 

    10月31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现将审议意见汇总如下:

    一、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教育活动。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大力推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制定普法规划,通过各种方式提高宣传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有效消除法制宣传的盲区和死角;另一方面,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使行政执法人员树立“不安全不准生产”,生产管理人员树立“不安全不能生产”,一线工人树立“不安全不敢生产”的责任意识,着力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社会氛围,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认真做好安全生产领域防治工作。各级政府要严格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实。近期,要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针对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对策、督促落实。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制度,对企业实行安全分级管理制度,对短期内难以整治的安全隐患实行公告警示制度。综合运用行政许可、资金扶持、法律约束等有效手段鼓励企业进行标准化升级改造,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切实发挥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作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督促其落实整改措施,做到真整实改,杜绝查处工作走过场、无实效。要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人员、重要时间节点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要加强对农用车和三轮车非法载客、客、货运输车辆超载、春运期间省外客运班车异地经营及省外旅游包车非法从事“黑班线”经营的查处整治;加强对校车、客渡船的监管,明确责任主体,研究监管措施,提升管理实效;定期对出租房、“三合一”场所及无证经营的加油站点进行消防安全整治;着力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矿山以及建筑行业进行安全隐患排查;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烟花爆竹企业退出前后时期可能存在的各种安全问题,严防退出后小作坊死灰复燃和经营市场秩序混乱;定期对电梯、压力容器、燃气等特种设备和产品进行检测。

    三、提高安全生产经费投入水平。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严格督促企业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监管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要求,根据工作需要,逐年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努力解决监管经费不足、检测设备缺乏、监管手段单一等问题,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物质、经费保障。

    四、加大安全生产队伍建设力度。一方面要加强对现有安监人员的培训和指导,不断提高其履职能力;另一方面要认真研究解决当前监管工作中编制、人员问题,合理核定编制、科学调配人员,改善人员结构、充实监管力量。特别是要妥善解决好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无安监机构、未配备专职人员,应加大人员调配力度;同时稳定壮大乡镇安监队伍,加强业务培训,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提供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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