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乡镇、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3年监督工作计划安排,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于9月24日至27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现将执法检查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检查组成员
执法检查组由县人大常委会领导、部分工委负责同志、常委会委员若干人组成。
检查分两组进行:
第一组:吴义恒 朱贵如 李玉中 叶德勤 李仁强
第二组:王旺来 王啸林 刘应华 章金良 潘茂乐
县政府分管县长陪同检查。
二、接受检查单位
新仓镇、弥陀镇,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住建局、交运局、安监局、海事处、交警大队,富盈五金公司、光华铝业公司、泊东建安公司、永兴烟花爆竹制造公司、弥陀戴旺采石场、安庆汽运太湖分公司。
三、检查时间安排
1、9月24日上午8:30在县交运局一楼会议室召开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学习《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听取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法》贯彻实施情况汇报;请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教育局、公安局、财政局、住建局、交运局、农委、水利局、林业局、卫生局、环保局、安监局、旅游局、质监局、海事处、供电公司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并座谈。
2、9月24日至27日分组进行检查,第一组到弥陀镇、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交运局、交警大队、富盈五金公司、光华铝业公司、弥陀戴旺采石场;第二组到新仓镇、住建局、安监局、海事处、泊东建安公司、永兴烟花爆竹制造公司、安庆汽运太湖分公司。
3、检查结束后,分组汇总检查情况,召开检查组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汇总检查情况,形成执法检查报告草案。
四、检查方法
执法检查采取听取工作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座谈交流、实地察看等方式进行。
五、检查内容
1、《安全生产法》的宣传贯彻实施情况;
2、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
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政策落实情况;
4、特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应急救援体系建立和落实情况;
5、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及保障情况;
6、贯彻《安全生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
请受检查单位和乡镇做好迎检的各项准备工作,请受检查乡镇安排2-3名县人大代表就近参与执法检查。
请县电视台、信息社做好执法检查的宣传报道工作。
太湖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