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大常委会年初工作安排,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定于5月下旬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下简称《工会法》)执法检查。现将执法检查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检查人员
执法检查组由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常委会分管副主任、部分委员若干人组成。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县总工会负责人陪同检查。
执法检查分两组进行。
第一组:吴义恒 黄永忠 周家传 方献南 陈 琳
宋卫兵 总工会负责同志一名
第二组:潘泽忠 章振球 叶周武 甘丽萍 吴小云
总工会负责同志一名
二、接受检查单位
县总工会、开发区管委会、人社局、农商行、供电公司、光华铝业公司、华强科技公司。
三、检查时间安排
1、5月21日上午8:30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学习《工会法》,听取县总工会关于《工会法》宣传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部署执法检查事宜。请县委组织部、总工会、开发区管委会、经信委、人社局、财政局、地税局、商务局、安监局、教育局、卫生局、农商行、供电公司、光华铝业公司、华强科技公司等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并座谈。
2、5月21日下午至5月23日,分组检查。第一组到县开发区管委会、供电公司、光华铝业公司;第二组到县总工会、人社局、农商行、华强科技公司。
3、检查结束后,汇总检查情况,请检查组全体成员参加(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5月底召开执法检查组第二次全体会议,讨论执法检查报告稿(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请晋熙镇、弥陀镇人大组织驻本镇的县人大代表,围绕视察内容开展视察活动。并将视察情况于5月23日前报县人大办公室。
四、检查方法
采取听取工作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检查,点面结合等形式。
五、执法检查内容
1、全县《工会法》及《安徽省实施〈工会法〉办法》宣传贯彻执行情况。
2、全县各级工会组织建设及工作开展情况。
3、全县各级工会组织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及对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开展情况。
4、全县各级工会组织工会费收、管、用、审情况。
5、工会资产管理状况。
太湖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