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大、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年初工作安排,定于8月下旬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组成员
成立《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组,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分管副主任,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工委主任和内司工委委员等组成。
执法检查分两组进行:
第一组 张达华 周家传 黄 胜 杨 春
李立建 查小晶 胡国松 王锦秀
第二组 毛胜发 王啸林 施学群 杨长松
曹用根 徐 平 吴小云
请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县公安局负责同志陪同检查。
二、接受检查单位
公安局 交运局 农 委 教育局 住建局
公路局 晋熙镇 新仓镇 弥陀镇 寺前镇
三、检查时间安排
1. 8月28日下午2:30,在县公安局东辅楼三楼会议室召开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听取县政府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部署执法检查事宜。请检查组全体成员及县法院、检察院、政府办、公安局、交运局、农委、教育局、住建局、监察局、公路局、城管执法局、司法局、安监局、法制办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县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委员参加会议并座谈。
2. 8月29日起,分组检查。第一组到县公安局、交运局、农委,新仓镇、弥陀镇,第二组到县教育局、住建局、公路局,晋熙镇、寺前镇。
3. 检查结束后,汇总检查情况,请检查组全体成员参加(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 召开执法检查组第二次全体会议,讨论执法检查报告稿(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检查方法
采取听取工作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检查等形式。
请未接受检查的乡镇人大联动开展执法检查,并形成书面检查报告,于9月底前报县人大《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检查组。
五、执法检查内容
1. 《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贯彻情况;
2. 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规划及建设情况;
3.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基本情况;
4. 政府及相关部门道路交通安全职责的落实情况;
5. 道路交通安全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6. 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方面意见、建议。
请受检查单位和乡镇做好迎检的各项准备工作,请受检查乡镇安排3-5名县人大代表参与执法检查。
请县电视台、通讯社、人大常委会网站做好执法检查的宣传报道工作。
太湖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