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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县“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工作督导方案》的通知

太学做组发〔2016〕6号


乡镇党委,县直各单位,省市驻县各有关单位:

    现将《全县“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督导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太湖县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

                        2016年5月9日         

 

 

抄送:县委常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党员负责同志,县委、县政府督查组组长,县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及办公室工作组、督导组成员

  报:市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及办公室

全县“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督导方案

 

    为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部署要求,结合实际,现就做好全县“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导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督导工作原则

    (一)坚持从严督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向基层延伸,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切实把严实要求贯穿和体现到学习教育全过程。对与中央和省、市、县委要求不符的、工作不力的,该提醒的及时提醒,该指出的严肃指出,该纠正的坚决纠正。

    (二)坚持分类督导。在实现督导全覆盖的基础上,结合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党组织和党员实际,针对学习教育任务具体化、精准化、差异化需求,细化督导措施,压实督导责任,防止学习教育大而化之,力戒形式主义。

    (三)坚持重点督导。突出“基础在学,关键在做,重点在改”,围绕学习教育的主要措施,紧扣工作重点,明确督导标准,统筹推进工作,确保学习教育各项“规定动作”落实到位;围绕服务和保障“十六项攻坚战”,对“七个专项行动”实施情况进行督查,以学习教育促进“十六项攻坚战”的开展,以“十六项攻坚战”的成效检验学习教育成果。

二、督导工作重点内容

    (一)学习教育动员部署

    1、是否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我省视察时发表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特别是按照省、市、县委要求,在深入学习领会讲话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的基础上,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2、是否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要求,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省委书记王学军、市委书记魏晓明、县委书记程志翔重要讲话精神。

    3、是否成立相应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对学习教育进行周密部署,对领导班子和基层党组织学习教育作出安排。

    (二)学习教育组织保障

    4、是否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各基层党组织书记直接责任人责任,以求真务实作风开展学习教育。

    5、是否集中开展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确保“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人抓、有人管。

    6、是否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使每名党员都纳入党组织有效管理,参加学习教育。

    7、是否按要求对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开展检查。

    8、是否组织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组织委员、组织员等党务骨干培训。

    9、基层党(工)委是否对所辖党支部进行全覆盖、全过程现场指导。

    10、乡镇、村(社区)业余党校、远教站点是否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融入教育培训。

    11、是否针对不同类型党员实际情况和学习需要,提供适合的学习材料,保障必要的时间、场地、经费等。

    12、是否组织引导党员经常浏览共产党员网、省市县先锋网等主流党建网站,积极订阅共产党员、安徽先锋、太湖先锋等微信公众号,主动抓好“网上学习”,提高学习效果。

    (三)围绕专题学习讨论

    13、是否督促指导党支部因地制宜制定学习计划,把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结合起来,明确自学要求,引导党员搞好自学;是否按照“三会一课”制度,定期组织党员集中学习。

    14、是否加强学习教育分层分类指导,区分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分别明确学习内容、学习方式和实践要求;是否根据农村、社区、机关事业单位、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国有企业、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学校、医院、流动党员、离退休职工党员及年老体弱党员等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党组织和党员实际,采取务实管用的学习方式,切实提高学习效果;是否加强对农民工党员、高校毕业生流动党员、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学习教育的指导。

    15、是否丰富学习手段、创新学习形式,组织开展“联班制”学习、“分层面”宣讲、“指尖上”阅读,组织开展先进典型宣传、集中辅导、知识测试、主题征文、“晒家训亮家风扬美德”等活动。

    16、是否组织指导基层党支部定期召开全体党员会议,围绕专题开展学习讨论,“五查五看”是否落实到位。

    (四)创新方式讲党课

    17、是否组织指导党支部对党课作出安排,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在所在党支部讲党课,到联系点基层单位党支部讲党课,党课内容是否做到“三个讲清楚”。

    18、县直单位党员主要负责人、结对共建联合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各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是否到联系村讲党课,选派村第一书记、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是否到基层党组织讲党课。

    19、是否组织指导基层党支部在“七一”前后集中安排一次党课。

    (五)召开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

    20、是否组织指导基层党支部年底前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按要求征求意见,开展谈心谈话,进行党性分析,查摆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措施,组织全体党员对支部班子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

    (六)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21、是否组织指导基层党支部召开全体党员会议,对照党员标准,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

    22、是否依据民主评议和党员日常表现,确定评议等次;是否对优秀党员予以表扬;是否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稳妥慎重地对有不合格表现的党员给予组织处置。

    (七)认真抓好问题整改

    23.是否分别针对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整改落实等,坚持边学边查、立行立改,做到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一起改,大问题和小问题都不放过;是否健全和完善了相关制度规定,形成长效机制。

    (八)立足岗位作贡献

    24、是否组织在全体党员中深入开展“亮身份、作承诺、当先锋、树形象”活动;是否结合农村、社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学校、文化和卫生计生事业单位、流动党员等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党组织和党员实际,组织引导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

    (九)领导机关领导干部作表率

    25、是否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做到与党员一起学习讨论、一起查摆解决问题、一起接受教育、一起参加党员民主评议。

    26、是否组织召开党委(党组)会、领导班子会,专题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并把毛泽东同志《党委会的工作方法》纳入学习内容;是否组织党委(党组)中心组围绕三个专题开展集中研讨,深化学习效果;是否组织召开以“两学一做”为主题的年度民主生活会。

    27、各级党代表是否在学习教育中发挥带头作用,为广大党员当好表率。

    (十)推进“七个专项行动”

    28、各牵头单位是否结合实际制定开展“七个专项行动”方案,各地各单位的实施方案是否有服务推进“七个专项行动”的具体举措。

    29、是否有落实“七个专项行动”、参与和服务“十六项攻坚战”的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效。

三、督导工作方式

    (一)加强面上督导。制发学习教育进展情况周报表,及时掌握整体进展情况;按月分析各地各单位工作推进情况,采取面上通报、点上指导、重点约谈等方式,加大调度力度。

    (二)开展实地督导。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学习教育工作实地督导,及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推进工作。

    (三)实行专项督导。围绕中央和省、市、县委确定的学习教育主要措施,按照各项重点活动开展的方法步骤和相关要求,分项开展督查,严格督导程序和标准,确保“规定动作”落实到位,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督导工作要求

    (一)认真履责,准确定位。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市、县委精神,充分认识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严格按照学习教育的总体要求、主要内容和主要措施开展工作,切实履行督导职责,认真做好各项督导记录,督导结果纳入本年度各地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内容。找准工作定位,紧紧依靠所督导单位抓好学习教育,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指导,严格把关。认真指导帮助所督导单位开展工作,突出正常教育,区分层次,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督促所督导单位领导班子及党员领导干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精神,做到尽好责、抓到位、见实效。

    (三)讲究方法,加强沟通。充分发扬民主,多到基层一线了解情况,多到党员群众中听取意见,多到实际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所督导单位学习教育进展情况、典型经验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负责任地提出意见建议。加强与所督导单位沟通协调,科学合理安排督导工作。

    (四)严格自律,维护形象。带头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精神,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有关规定要求,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保密纪律、廉政纪律,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全面准确地反映情况,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自觉维护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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