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

关于太湖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1月15日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全体会议通过)

    太湖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达华所作的《太湖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充分肯定了2020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同意2021年主要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报告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市、县委决策部署,总结成绩实事求是,工作安排重点突出,符合人民群众意愿。

    会议要求,县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研究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意义、政治定位、基本内涵、历史使命等重要论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中共太湖县委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依法履职、砥砺奋进,更好地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更好释放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制度红利,为不断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加快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太湖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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