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下午,太湖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
大会执行主席程志翔、朱小兵、张达华、赵福南、方勇、毛胜发、施爱枝、吴朝良在主席台前排就座。县委副书记方勇主持会议。
本次会议应到代表229人,实到代表223人,缺席6人,符合法定人数。
经过无记名投票,大会选举张超宜为太湖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陈浩为太湖县人民法院院长。大会还表决通过了太湖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名单。
在热烈的掌声中,新当选的太湖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超宜、太湖县人民法院院长陈浩及太湖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庄严地向宪法宣誓。(融媒记者 刘辉 叶玲玲 丁殷群 胡治进 吴阳金 梅大宋 刘灿 刘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