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

太湖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太湖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1月1日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全体会议通过

 

太湖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房振球所作的《太湖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勇于担当,锐意改革,推动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加快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太湖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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