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内要闻

江塘乡多措并举,积极推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电子化改革试点工作

        为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方便流动人口,江塘乡采取多项措施,积极推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电子化改革试点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及时成立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电子化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了工作动员会,对电子婚育证明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二是加大宣传,营造氛围。通过现代宣传计生政策工具,结合传统宣传方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电子化改革试点目的、意义和作用的同时,乡村干部积极进村入户,面对面向村民宣传计生政策,并发放宣传单、宣传册等,努力提高群众计生政策的知晓率。通过多个渠道宣传,不仅让广大人民群众知晓政策,也避免因政策宣传不到位而造成流动人口往返奔跑办理婚育证明之苦,减轻了群众经济负担,使流动育龄妇女真正享受到此项惠民政策带来的益处。
        三是认真学习,规范业务。组织乡村计生干部认真学习国家、省、市、县《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电子化改革试点工作方案》,领会精神实质。紧紧围绕电子婚育证明发放对象、电子婚育证明办理、变更、注销等工作流程进行培训。并通过现场演示管理模块,熟悉掌握口径和操作流程。
        四是严格制度,确保质量。定期对新建和地址变更的流出育龄妇女进行电子婚育证明办理,不一致信息及时变更,其中对存在“返回户籍地”、“退出育龄期”、“户口迁出”等情况的电子婚育证明进行注销操作。将系统已办电子婚育证明数据与流动人口高级查询数据以及实际登记数据相比对,找出其中差异,对相应的卡片进行同步修改,确保上传国家PADIS系统数据质量。
        五是及时办理,方便群众。针对流动育龄妇女外出务工或居住,乡计生工作人员及时将电子婚育证明办理发送到外出地或居住地;需要办理纸质婚育证明的,依然在办证系统中办理发放。试点省流入到该乡的成年育龄妇女,可登录国家PADIS系统查验其电子婚育证明信息,无需再提供纸质婚育证明,没有电子化婚育证明信息,发送协查信息到户籍地请求办理电子化婚育证明信息,确实方便流动人口(在电子婚育证明试点期间纸质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与电子婚育证明并行使用,功能相同)。(查全华)
(责任编辑:李仁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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