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内要闻

五个司法所被命名为“市级示范所”

       2014年,全县基层司法行政单位围绕“抓基层、打基础、上台阶”目标任务,深入开展“市级示范所”创建活动,取得了显著成绩。
       3月16日,安庆市司法局下发文件,通报命名全市32个司法所为“市级示范所”。我县被命名的“市级示范所”分别为:小池司法所、晋熙司法所、城西司法所、寺前司法所、弥陀司法所。

(责任编辑:李仁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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