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内要闻

我县全面开展花亭湖综合整治工作

    为切实保护好花亭湖生态环境,维护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今年,县委、县政府决定依法开展花亭湖综合整治工作,坚决下狠心,合力出重拳,确保花亭湖综合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此次整治的主要工作任务在于提高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率、深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着力整治污染水体的养殖行为、取缔非法船舶及水上漂浮设施、加强日常环境监管、推进湖外湖环境治理、重新规划组织水上交通等。其重点在“五禁”,即禁止在花亭湖内未经许可从事网箱养殖,禁止在花亭湖内未经许可从事拦汊养殖,对现有的网箱养殖和拦汊养殖设施实施限期自行拆除,逾期未拆除的,将依法强制拆除;禁止在花亭湖内非法搭建水上浮动设施,对现有的水上浮动设施实施限期自行拆除,逾期未拆除的,将依法强制处置;禁止未取得合法许可的船舶在花亭湖内航行、作业,严厉打击农用自备船、渔船非法从事客运、货运等违法行为。同时,自今年5月1日起,在花亭湖水域内实施全面禁钓,严厉打击炸鱼、毒鱼、电鱼、偷捕等违法行为。
    为此,县委、县政府引以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进行认真研究和周密部署,成立了花亭湖综合整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宣传组、维稳组、评估组、综合组等多个工作小组,制订了相关整治方案。县政府发布了《开展花亭湖综合整治工作的通告》和《致花亭湖周边群众的一封信》,号召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花亭湖综合整治的工作中来,以实现湖内生产建设行为得到依法规范管理、湖区周边群众生产生活环境日益改善、花亭湖生态建设持续深入推进的目标。
    据了解,随着花亭湖湖面养殖、垂钓等生产生活活动的日益频繁,花亭湖内及周边污染源逐年增多,已导致花亭湖水质明显下降。并且,湖内网箱、拦汊、水面漂浮设施日益增多,各类不具备资质的船舶从事载客、载货等行为,对周边群众的出行安全造成了较为严重的影响。这些日益突出的问题,与花亭湖周边父老乡亲对改善生活环境的要求极为不符,与全县上下保护花亭湖日益强烈的呼声和期盼不符、与我县加快旅游发展的“旅游强县”战略不符,对花亭湖的整治确实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时候了。对此,县人大、县政协去年已经组织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了深入调研、视察,提上了重要议事日程。安庆市人大常委于今年已经将花亭湖依法管理纳入了立法的程序,并于前不久在我县专题召开了座谈会。
    目前,花亭湖综合整治工作已经正式启动,尤其是自5月1日起实施的花亭湖水域全面禁钓工作,在县花管处、旅游局、水产局、公安局等县直相关部门和沿湖乡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下,加大了整治工作的舆论宣传和积极引导,加大了湖面的持续巡查和依法管理,之前的大量垂钓现象出现了明显好转,得到了县内外社会各界群众和广大钓友的正确理解,有力地推动了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为全面整治工作开好局、起好步夯实了一定基础。(刘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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