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内要闻

“文明创建、从我做起”大讨论

   

树立文明观念 争当文明公民 展示文明形象
我县广泛开展“文明创建、从我做起”大讨论活动

    3月17日,记者从全县“文明创建、从我做起”大讨论系列活动新闻发布会了解到,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在连续蝉联三届“安徽省文明县城”的基础上,为了争创第四届全省文明县城暨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我县将从今年3月份开始,利用10个月时间,在全县广泛深入开展以“文明创建、从我做起”为主题的大讨论系列活动。县委、县政府为此专门成立了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县委书记程志翔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张时民任第一副组长,县委常委、宣传部长毛胜发任常务副组长,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有关领导任副组长,县直有关部门等单位为成员,切实加强对大讨论活动的领导,形成抓大讨论活动的强大合力。
    毛胜发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大讨论系列活动的由来、背景以及活动安排和要求。安徽日报、中安在线、安庆日报、安庆晚报、安庆广播电视台、太湖通讯社、太湖广播电视台、太湖新闻网、太湖政府网等14家新闻媒体参加新闻发布会,县文化委、县委讲师组、县文明办、县网宣办负责同志就媒体围绕“八大系列活动”的背景、主要内容、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读。会议号召,全县上下要迅速行动起来,通过开展大家学、谈、评、写、拍、颂、演、行等八大系列活动,谈看法、提建议、出点子,形成解决问题的好办法、好举措、好主意、好行动,不断增强革除陋习、崇尚文明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牢固树立文明观念,倡导文明新风,争当文明公民,展示文明形象,全面提升我县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努力为争创第四届全省文明县城暨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记者在会上了解到,通过多年来全县上下不懈努力,我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尤其是文明创建工作取得了优异成绩,连续三届被评为“安徽省文明县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管理、道德建设和市民文明素质都有了显著提升,城乡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但是从目前文明指数测评情况看,与中央、省、市的要求,与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的标准,与兄弟县市文明状况,与全县广大群众的期盼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有的问题已经成为全县人民之大忌,既严重影响到广大群众生产生活方面的切身利益,又严重损害了太湖的整体形象。针对经常发生在身边,而且群众反映十分强烈的突出问题,县文明办就此梳理出了5大类的负面清单。为此,县委常委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文明创建、从我做起”大讨论系列活动,从学、谈、评、写到拍、颂、演、行,构成了一个有机完整的社会治理体系。
    为确保大讨论系列活动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县委办、县政府办联合下发了太办发【2016】2号文件《太湖县“文明创建、从我做起”大讨论系列活动方案》的通知,明确了大讨论活动的时间、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把大讨论活动纳入文明创建目标任务考核和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动态化管理,对在大讨论活动中学习不认真、工作不落实,活动组织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根据《太湖县创建第四届全省文明县城和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问责办法》(办[2015]62号)实施问责。对于大讨论活动中表现较差的单位,在全县将予以通报批评;对于党员干部,将按照党内相关法规,予以严肃处理。
    在此基础上,我县将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的宣传主阵地作用,广泛宣传大讨论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宣传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典型,引导大家有针对性地查身边、摆问题,抓典型、谈危害,照自己、正言行,除陋习、敢监督,广泛持续开展“太湖好人”、道德模范、“最美家庭””等各类评选活动,在各乡镇、村(社区)首次设立红黑榜,让文明市民和先进个人上红榜,让不文明行为上黑榜,让身边的好人叫响,使不文明行为成为过街老鼠,从而把文明创建氛围搞浓,弘扬真善美,鞭鞑假恶丑,深入持久推动文明城市创建,为构建“三个太湖”凝聚正能量。(本报记者 陈振伟)

八大系列活动:
    大家学。以持续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六进”活动为载体,在全县广泛开展大家学活动,打牢全体公民的思想基础,确保干部群众知晓率达到100%;
    大家谈。通过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查身边、摆问题,抓典型、谈危害,照自己、正言行,除陋习、敢监督。
    大家评。在全县范围内广泛持续开展“太湖好人”、道德模范、“最美家庭”、“五好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等各类评选活动。首次在各乡镇、村(社区)设立红黑榜,让文明市民和先进个人上红榜,让不文明行为上黑榜。
    大家写、拍、颂、演。充分运用四大载体,把文明创建氛围搞浓,让身边的好人叫响,使不文明行为成为过街老鼠。
    大家行。大力开展千名志愿者文明交通劝导行动、万名签名承诺活动、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形成“文明创建、从我做起”浓厚氛围。


县文明办梳理出的5大类的负面清单,即:
    “聚众赌博、迷信敛财、欺行霸市等违法乱纪行为;
    红白喜事大操大办、互相攀比等铺张浪费行为;
    机关大院(小区)及路边种菜、乱贴乱画、乱停乱放、占道经营等损人利己的不道德行为;
    行人不走斑马线、乱闯红灯、随意翻越交通隔离栏、电动三轮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
    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说脏话粗话、践踏花草破坏绿化、故意损坏公物等不文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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