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内要闻

王国林出席全县退出村医生活补助工作会

    12月4日,我县召开退出村医生活补助工作会议,就做好退出村医的身份、工作年限认定及生活补助发放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县政府副县长王国林出席会议。
    根据规定,凡属我县农业户籍(含原属农业户籍,因地域划转、征地拆迁或购买等转为城镇户口的),具有相应执业资质,2009年12月31日前进入生产大队合作医疗站(卫生室)或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许可的村卫生室(含村改居的原村卫生室),从事村医工作累计超过3年(含3年),2014年12月31日前已退出村医岗位或在岗已年满60周岁,未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退出村医,从到龄(年满60周岁)且退出的次月起,按其60周岁前从事村医工作的年限发放标准不等的生活补助。因刑事犯罪,被吊销执业证书和违反国家政策规定被辞退、开除的,不享受此项补助。
    据了解,根据工作安排,原则上2016年1月31日前一次性完成所有符合条件人员的认定工作,并逐人建立档案;对少数因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申报的人员,可在2016年6月30日前补报,补助发放起始时间及标准不变。
    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积极稳妥开展好该项工作,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老村医群体心中,为我县社会稳定做出应有的努力。要吃透政策精神,把握实施过程中的关键节点,做到严格把握政策不走样,严格遵守程序不变形,正确处理好物证为主、组织调查为辅、人证为参考的关系,处理好严格执行政策与做好政策咨询的关系;要加强组织领导、沟通服务和统筹协调,通过强服务重督查,推进相关工作稳妥顺利推进。(陈开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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