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通知

太湖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乡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决定

 

太人常〔2016〕32号

 

(2016年11月25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按照省委、省人大常委会和县委的部署安排,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定:太湖县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于2016年11月至2017年3月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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