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办公室,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各乡镇人大: 《太湖县人大常委会2013年监督工作计划》已经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主任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计划安排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太湖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3年3月4日 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抄:县委、政协办公室,县纪委、人武部,花凉亭灌区管理局,花凉亭水库管理局,花亭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垂直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县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常委会组成人员。
太湖县人大常委会2013年监督工作计划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科学、转型跨越发展的重要之年。在新的一年里,县人大常委会将在县委坚强领导下,在巩固已有成果基础上,以更高的境界履行职责使命,以更大的气魄推动工作创新,以更好的业绩展现应有作为,为实现“科学发展、追赶跨越、富民强县”目标继续努力奋斗。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对监督工作要求,制订太湖县人大常委会2013年监督工作计划。 一、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专项工作报告 1、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社会治安管理情况的报告 拟提请4月份召开的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审议,有关联系和准备工作由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负责。 2、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移民后扶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 拟提请6月份召开的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审议,有关联系和准备工作由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负责。 3、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 拟提请8月份召开的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审议,有关联系和准备工作由财经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 4、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食品安全管理情况的报告 拟提请10月份召开的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审议,有关联系和准备工作由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负责。 5、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县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拟提请12月份召开的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审议,有关联系和准备工作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负责。 6、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13年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拟提请12月份召开的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审议,有关联系和准备工作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相关工作委员会负责。 二、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 1、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12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拟提请6月份召开的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审议,有关联系和准备工作由财经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 2、审查和批准2012年县财政决算,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1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拟提请8月份召开的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审议,有关联系和准备工作由财经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 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 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实施情况 执法检查报告分别拟提请6月份召开的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10月份召开的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审议,有关联系和准备工作分别由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财经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 四、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根据监督法的规定,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认真做好对县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并依法受理法人组织及公民提出的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申请。“一府两院”及乡镇人大主席团要及时、完整、规范报送规范性文件,人大常委会有关机构依法开展规范性文件的具体审查工作。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要加强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法院、检察院的联系、协调,共同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可根据需要对监督工作计划作适当调整或临时确定监督议题。对列入2013年监督工作计划的项目,各责任单位要依照监督法、省监督条例要求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贯彻实施监督法若干意见的规定,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工作,认真实施,确保各项监督工作如期完成。
县人大常委会2013年审议议题初步安排
说明:1、省、市人大联动和委托开展的执法检查或调研,视具体时间列入相应的常委会会议; 2、此表为初步安排,如有调整由主任会议决定。
2013年主任会议议题初步安排
说明:省、市人大联动和委托开展的执法检查或调研,视具体时间列入相应的主任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2013年工作初步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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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仁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