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召开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经研究决定,4月24日上午8:30 在政府大会堂召开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会期一天。建议会议议程为:

    1、审议人事任免案;

    2、审议和决定接受县十五届人大代表辞职有关事项;

    3、审议和决定县法院关于提请增加人民陪审员名额的议案;

    4、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城乡低保工作情况的报告;

    5、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安徽省全民健身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6、集中评议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及“两院”副职履职情况。

    请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届时出席会议。

    请县人民政府县长、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等列席会议。

    请县委组织部负责同志在审议第一、二、六项议题时列席会议。

    请县民政局、公安局、财政局、人社局、监察局、审计局、物价局、残联、编办主要负责同志在审议第四项议题时列席会议。

    请县体育局、财政局主要负责同志在审议第五项议题时列席会议。

    请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及“两院”副职在审议第六项议题时列席会议。

    邀请北中镇、天华镇、城西乡人大主席,县人大代表汪卫东、陈李俊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的报告文本,请有关单位打印45份,并附拷贝或发送至县人大常委会邮箱:thh8834@vip.163.com,于4月22日前送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请县电视台、通讯社、人大网站做好会议的宣传报道工作。

        特此通知 

                            太湖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4年4月17日

抄送:县委、政府办公室,县法院、检察院,县委组织部,县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县总工会、妇联、团县委,物价局、种植业管理局、太湖中学、中医院、中腾实业有限公司、县五千年文化公司、徐桥镇居委会、新仓镇幼儿园,县发改委、经信委、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国土资源局、交运局、农委、水利局、粮食局、文广新局、卫生局、人口计生委、监察局、审计局、环保局、安监局、统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残联、编办、体育局,北中镇、天华镇、城西乡人大,县人大代表汪卫东、陈李俊,县电视台、通讯社。

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日程安排表

时间

地点

议  程

列席单位

列席人员

4

24

8:30

1、审议人事任免案;2、审议和决定接受县十五届人大代表辞职有关事项;

3、审议和决定县法院关于提请增加人民陪审员名额的议案;

4、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城乡低保工作情况的报告;

5、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安徽省全民健身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公安局、财政局、人社局、监察局、审计局、物价局、残联、编办、体育局主要负责人。

县人民政府县长、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北中镇、天华镇、城西乡人大主席,

县人大代表汪卫东、

陈李俊。  

        

4

24

2:30

6、集中评议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及“两院”副职履职情况

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委、经信委、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国土资源局、交运局、农委、水利局、粮食局、文广新局、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审计局、环保局、安监局、统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及“两院”副职。

(责任编辑:李仁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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