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意见

太湖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县政府关于建筑业管理情况报告的意见


    2018年7月30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建筑业管理情况的报告》。现将审议意见汇总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监管力度,规范市场行为。

    完善招标投标制度,引导企业优质优价中标。强化标后管理,严厉打击“三包一挂”行为,严肃追究各方责任主体和责任人责任。完善外来建筑企业引进制度,鼓励引导优质企业参与市场竞争,逐步提升建筑市场整体水平。优化小额工程定点招标办法,促进县内建筑企业发展。建立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依法依规公开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安全生产红黑名单制度,通过实施信用激励和信用惩戒,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全面提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审计部门要依法加强公共工程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提升审计质量和效率,约束建设单位履约行为。

    (二)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推动资质升级。

    积极引导企业树立质量品牌意识,鼓励企业积极争创“鲁班奖”等优质工程奖项,提升企业外展形象。制定建筑人才培养计划,充分发挥我县职业院校的作用,定向培养多层次的专业人才。改革建筑业用工制度,探索成立建筑业劳务企业,逐步实现工人公司化、专业化管理,促进建筑农民工向专业技术工人转型。支持企业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主管部门要加强引导,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规范内部管理,加强业务能力的提升和范围的拓展,促进资质升级。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支持本地企业开拓外地市场,对在县外拓展业务县内缴纳税收的企业进行奖补,全面增强市场竞争力。

    (三)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搭建发展平台。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物质生产部门,政府要切实把其放到支柱产业的位置,尽快制定出台加快推进我县建筑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企业做大做强。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充分发挥“政银担”等担保机制的作用,拓宽企业融资渠道。要提升服务水平,精简开工建设前期准备流程,减免施工前各项保证金,减轻建筑企业负担。推进建筑产业基地建设,帮助建筑业企业解决建筑机械设备和材料仓储等用地需求。充分发挥建筑行业协会作用,努力提升行业自律水平,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利益深化放管服改革,统一相关职能部门的思想,缩短项目审批时限,优化审批流程,防止人为设置障碍、抬高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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