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意见

太湖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县政府关于2017年全县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的意见

 

    2018年2月6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17年全县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现将审议意见汇总如下:

    一、强化环保意识,推动绿色发展

    环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县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强化环境信息公开,增强全民环保意识,引导公众履行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和义务。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进一步提升各级干部和群众的环保意识,突出生态立县,坚持绿色发展,结合脱贫攻坚,鼓励贫困户种植毛竹等生态植物,促进消灭荒山工作和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确保我县环境保护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突出工作重点,狠抓污染源头治理

    题。认真落实“河长制”,加快长河综合治理,巩固花亭湖治理成效,稳步推进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1号议案的办理工作。积极引导广大群众转变观念,大力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巩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成果。抓住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有利时机,加快产业和能源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坚持城乡统筹,加大农村生活垃圾、污水等防治力度,有效缓解畜禽粪污、化肥农药等农业面源污染问题,统筹协调好农村农业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不断改善农村环境质量。

    三、严格落实责任,构建大环保工作格局

    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分解细化任务,明确责任,督促履职到位。要强化统筹、积极协调、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上下联动,健全行政执法与环境司法的沟通协同机制和环境保护绩效评价考核制度,加快形成定人、定责、问责的大环保格局。对建设项目严格执行环保准入、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设施设立制度,严格环保执法和监管,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和监察执法队伍建设,确保环境监管反应及时、监管到位,推进我县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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