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意见

太湖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县政府关于2017年度耕地保护工作情况报告的意见

 

    2018年2月6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17年度耕地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现将审议意见汇总如下:

    一、多措并举,落实耕地保护责任

    县政府要健全完善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制度和办法,强化政府主体责任,明确部门职责,发挥基层作用,全力做好耕地保护工作。要挖掘土地潜能,积极实施耕地保护项目,强力推进小型农田水利、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增减挂钩(退宅还耕)等项目,确保“双保”红线,做到土地占补平衡。进一步落实好去年县人大常委会对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规范农村建房,杜绝“一户多宅”现象。充分利用和争取省市土地综合整治、农业综合开发和增减挂钩等项目资金,鼓励和吸引商业资本、民间资本参与耕地保护工作。宣教并举,抓好土地法律政策宣传和群众引导教育工作,营造全社会保护耕地资源的舆论氛围和良好环境。

    二、严格监管,提升耕地保护水平

    坚持规划引领,编制和修订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规划、中心村建设规划,确保相互衔接统一。研究出台土地流转政策性文件,统一指导,规范全县土地流转行为。强化联合执法,维护科学规范的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秩序。鼓励农户以转包、出租、入股等形式流转土地,减少农村土地抛荒现象。注重日常土地监管,认真抓好动态巡查和执法检查,切实加大违法占用耕地责任追究,有效遏制破坏耕地、违法用地行为。要加强土地执法队伍建设,调整充实基层国土执法管理队伍,不断提高耕地保护管理水平和执法能力。

    三、突出实效,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严守耕地总量红线,强化土地用途管制,严控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永久保护基本农田。积极推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盘活存量土地,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强化建设用地管理,严格执行用地标准,加强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推进土地合理高效利用。推进农业规模经营,积极支持鼓励土地向种粮大户流转,推进机械化、专业化、规模化经营,提高土地复种指数。扎实开展“耕地质量提升工程”,全面实施耕地保育综合措施,增强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提高土地地力等级,提升耕地产出能力和稳产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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