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意见

太湖县人大常委会第64次主任会议审议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的意见

 

县人民检察院:

    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十四次主任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周松楼所作的《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去年以来,县人民检察院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败工作方针,切实履行检察职能,坚持打防并举、以打促防,创新工作方法,不断加大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服务县委政府中心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指出,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开展的力度、广度和深度不够;二是宣传氛围不浓,检察机关“单打一”、唱“独角戏”的困局尚未有效破解;三是部门间的沟通联系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等。为此,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创新宣传方式,有效提升预防工作的支持率和参与率。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适应新时期预防工作新形势,积极创新宣传方式,让预防警示教育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力争实现县直机关单位到乡镇、村(社区)干部全覆盖。要积极协调和组织县直各单位及各乡镇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增强干部职工预防职务犯罪的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要总结推广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的经验做法,不断放大“以点带面、面上开花”的示范连锁效应。要把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教育活动与普法教育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开展,使预防职务犯罪的有关法律法规深入人心。

    二、把握工作重点,切实凸显预防工作的针对性与实效性。要按照中央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紧紧依靠党风廉政建设体系,有效开展党委领导下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要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反腐倡廉教育,有效推动全社会形成支持检察机关惩防贪污贿赂、渎职侵权职务犯罪的良好氛围。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要突出预防为主,以打促防。继续以立项预防查办典型职务犯罪案件作为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主线,突出办案重点,集中力量查办职务犯罪大案要案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推动“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始终保持惩防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同时,结合查办案件,加强预防咨询、预防调查、职务犯罪年度报告等工作,为县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促进权力运行监督体系的建设。要深入贯彻执行《安徽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进一步理清并落实各预防主体的责任,促进职务犯罪共防共治。

    三、强化部门协作,着力增强惩治犯罪的威慑力和战斗力。预防职务犯罪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到社会管理的诸多层面。要紧紧依靠县委的领导,自觉接受县人大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强化与监察、审计等执纪执法部门的沟通协调和配合。要按照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要求,建立健全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情况通报、联络员等制度,明确各有关部门和乡镇的工作责任,尽快补齐组织网络不够健全的短板,在全县形成齐抓共管的“大预防”格局,最大限度地减少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

    四、紧盯重点领域,不断拓展服务大局的广度和深度。围绕服务经济建设大局,积极探索预防工作的有效方法,全程跟踪监督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和教育、卫生、扶贫、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密切监督工程中的设计变更,投资规模扩大及隐蔽工程等环节。要创新预防手段,为相关建设单位提供法律咨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做好预测预警预防工作,为我县经济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以上意见建议,请检察院会同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处理,提出具体措施,狠抓落实,并于2个月内将落实情况书面报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太湖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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