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意见

关于视察花亭湖水质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5年11月下旬,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省、市、县人大代表对花亭湖水质保护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视察。代表们先后察看了寺前河网箱、渭河采砂、大湖河拦汊、水上垂钓、饮用水源取水口及环保局监测站实验室。座谈会上,县人大常委会围绕花亭湖水质保护相关问题,向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了专题询问。随后,县环保局负责人汇报了近年来花亭湖水质保护工作情况。代表们既充分肯定了花亭湖水质保护工作取得的成绩,也指出了其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了推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视察情况汇总报告如下:

    一、  主要工作做法

    1、定期监测水质。市环境监测站从上世纪九十年代起开始对花亭湖水质开展例行监测;县环境监测站按月、按季度、按年度分别对花亭湖水质进行不同指标分析,监测数据及时向社会公开。

    2、治理上游污染。对上游的工业发展实行严格环保准入,杜绝污染企业入驻;依托美好乡村建设、主要污染物减排等工程,重点在花亭湖上游乡镇建设农村污水、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和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设施。

    3、环库生态保护。在花亭湖水库周边,创建了弥陀、寺前、天华三个国家级生态乡镇,北中、牛镇两个省级生态乡镇,百里、汤泉、刘畈三个市级生态乡镇,以及数十个省、市级生态村,环库生态建设工作成效有目共睹。

    4、组织专项行动。去年,县政府组织开展了花亭湖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集中整治行动,搬迁了航运码头和班船码头,拆除了部门网箱养殖、垂钓设施,设置了一级保护区隔离带,在大坝附近建设了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多年存在的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扼制。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1、保护责任主体不明确。花亭湖不仅是4A国家风景名胜区,而且是我县及下游四县重要的饮用水水源地,重要性不言而喻,但实际工作中,保护花亭湖水质的责任主体不够明确;县花管处、环保局、水产局等部门在保护花亭湖水质方面职能较为单一,部门之间缺少必要的联系,监管作用发挥比较涣散,很难形成强有力的合力。

    2、威胁水质安全隐患多。一是花亭湖上游及周边居民生活污水、垃圾直排入湖;二是上游河流沿岸的农田径流及畜禽养殖污染物大都未经处理直接入湖;三是湖内渔业投放过量的化肥、饵料,易导致水质营养化;四是湖内航运的机班船、快艇、游艇、渔船油污污染;五是景区游玩、垂钓的游客数量增多,因此产生大量污染物;六是流域内水土流失等生态破坏。

    3、监管工作成效不明显。近年来,花亭湖内钓台、网箱数量无序增多,拦汊养殖任意扩大拦汊水面,药虾钓鱼现象时有发生,严重破坏了花亭湖的生态环境。去年,县政府就此专门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花亭湖生态保护工作的意见》,该文件阐明了保护好花亭湖的重大意义,但具体工作措施不够明确,针对性不强,监管实效不明显。

    三、几点意见建议

    (一)深化认识,增强忧患意识。县政府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将综合整治花亭湖水质污染作为“生态立县”战略的重要内容来抓,纳入日常议事日程;要防微杜渐,居安思危,建议由一位县政府分管县长主抓,相关领导协调配合,并尽快明确牵头负责的责任主体,重新调整牵头部门职权职责,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抓源头治理,化被动为主动,争取“治污”工作的主动权。

    (二)多管齐下,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政府部门间沟通协调,建立健全相关部门间的联动工作机制,密切协作,齐抓共管;要针对现状提出具体的监管办法,加大执法力度,坚持标本兼治,突出治理重点,有步骤有计划推动治理任务的落实。

    (三)科学规划,合理开发利用。要以保护生态环境为主线,科学合理制定花亭湖开发利用规划,严格准入制度,做到有序开发与保护环境相互协调、相互促进。


安徽省太湖县人大版权所有   地址:安徽省太湖县熙湖路1号 
电话:0556-4186366  传真:0556-4162541
邮箱:thrdxx@163.com
皖ICP备05017185号-1    技术支持:一网科技
页面执行速度0.0025秒

皖公网安备 340825020000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