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意见

太湖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农业机械化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的意见

 

      20141031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农业机械化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现将审议意见汇总如下:

     一、加大农业机械化方面法律政策和农机知识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农业技术推广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等农业机械化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相关政策,大力宣传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新装备重要作用,大力宣传农业机械化对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发展现代农业、提升农业实效的重大意义,营造有利于农业机械化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加强农机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机作业条件

    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把农机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列入农业综合开发和土地整理等涉农项目的重要内容,与涉农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验收,切实改善农机作业条件;县农机管理部门应加强与涉农项目单位的联系沟通,积极参与涉农项目的规划、实施和验收,确保项目区内的农机道路等基础设施符合农机作业规范标准。对没有实施项目的耕地,积极创造条件,不断加大投入,改造升级农机道路等基础设施,努力改善农机作业条件。

    三、健全完善扶持激励机制,推动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各级政府要健全完善以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扶持激励机制为重要内容的农业产业化发展政策,大力培育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专业服务组织、农机大户等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切实做大做强农机专业合作社,综合解决农机专业合作社机库棚用地困难、管理和专业人才不足、融资渠道窄等问题,提高其社会服务水平和抵御经营风险能力。

    四、加强农机管理队伍能力建设,提高农机工作指导服务水平

    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妥善解决农委系统乡镇站混编等问题,切实加强农机管理服务能力教育培训,确保建成综合能力强、政治素养高的农机管理队伍。要加大农机推广和技术培训经费投入力度,统筹解决乡镇农机事业公用经费与乡镇公用经费标准不一、办公条件简陋等问题,逐步提高基层农机工作保障水平。

安徽省太湖县人大版权所有   地址:安徽省太湖县熙湖路1号 
电话:0556-4186366  传真:0556-4162541
邮箱:thrdxx@163.com
皖ICP备05017185号-1    技术支持:一网科技
页面执行速度0.0025秒

皖公网安备 340825020000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