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意见

太湖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县政府关于2013年度太湖县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的意见


    2014年6月27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13年度太湖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现将审议意见汇总如下:

    一、规范预算管理,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速推进公共财政管理改革,尽快建立约束力较强的现代预算管理模式,切实提高预算管理绩效;要结合单位工作性质和特点,充分考虑上年资金结余和非税收入规模,加强预算审核,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加强预算支出管理,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加大资金拨付和支出力度,充分发挥资金效益;将监督关口前移,以财政投资评审作为事前监督的抓手,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的全过程监督模式,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二、盘活存量资产,促进经济发展。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认真研究,通过采取“腾笼换鸟”、资产重组、兼并等方式,盘活土地等闲置资产,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根据省出台的相关文件精神,对财政存量资金科学调度,统筹管理,探索建立适合本地实际的财政存量资金管理办法。

    三、加大监督力度,建设阳光财政。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创新监督方式,加大预算公开力度,接受全社会对预算工作的监督;审计部门要准确把握审计方向,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审计方案,做到全面审计与重点审计相结合,既注重审计财政资金的真实合法性,又注重审计资金使用效益,切实提高财政同级审计的质量和水平;针对企业欠税较多、部门决算超支较大等问题,运用“解剖麻雀的方式进行深入审计,摸清真实情况,认真分析,总结提炼出有价值的审计成果;人大常委会财经预算工委和审计部门要认真做好审计跟踪督办工作,确保审议和审计意见得到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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