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29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梅小维为太湖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赵晶晶为太湖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余 涛为太湖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2025年10月29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梅小维为太湖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赵晶晶为太湖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余 涛为太湖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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