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8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免去:
李雯同志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肖成国同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2020年12月28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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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雯同志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肖成国同志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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