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任免

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任命人员名单

 

20171030日县十届人大常委会第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江  同志为太湖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任期两年。

    陈加林同志为太湖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任期两年。

    蔡  同志为太湖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任期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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