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任免

关于施学群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各乡镇人大、县直各单位:
    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达华同志提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及《太湖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经2015年10月30日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通过,任命:
    施学群为县人大常委会财经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詹 涛为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主任;
    黄 胜为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
    黄敦余为县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
    王文清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
    朱贵如县人大常委会财经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詹 涛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方献南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施学群县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李仁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太湖县人大常委会
2015年10月30日 


报:省、市人大常委会,省、市人大人选工委,中共太湖县委。
抄:县政府、政协、纪委、人武部,县法院、检察院,花亭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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