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要闻

县人大常委会举行人民陪审员任命书颁发仪式

   7月29日,县人大常委会在法院举行人民陪审员任命书颁发仪式大会。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达华、副主任潘泽忠等领导出席,县人大常委会有关工委负责人、县法院、县司法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县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张俊良代表院党组对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人民陪审工作表示衷心感谢。他向新任的40名人民陪审员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认真履职,忠于职守,正确行使和履行人民陪审员的权利与义务。二是加强学习,提高素质,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着力提高司法能力。三是摆正关系,积极参与,正确处理自身工作与人民陪审员身份的关系。张俊良还特别强调本院各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审理方式,为人民陪审员工作提供保障,确保其审阅案卷材料、参与案件调查、参与开庭审理和参与案件评议等权利得到有效落实。
    会上,县人大人选工委负责人宣读了有关任命文件,张达华向新任人民陪审员颁发了任命书。此次人民陪审员任命是县法院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的具体措施,现该院人民陪审员数量已增加到55名,人民陪审员规模进一步扩大,有效地缓解了基层法院审判力量不足的现状。潘泽忠指出:一要充分认识人民陪审员工作的意义,弘扬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增强司法权威。二要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做好司法文明的践行者,司法公正的监督者,司法民主的参与者。三要加强修养,恪守纪律,牢固树立良好形象,做好公正的使者、廉洁的模范,无愧于人民陪审员这一光荣的称号。会上,县司法局主要负责人就有关工作做了发言,新任人民陪审员代表就履职作了表态发言。(县法院 程龙梅 李冬旭)

(责任编辑:李仁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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