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要闻

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八次会议

   12月8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达华主持召开了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副主任毛胜发、王旺来、施爱枝、吴朝良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陈时彪、副县长李传萍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县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太湖县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县政府关于太湖县2017年度公共财政新增财力安排意见的报告、县政府有关重大事项决定落实情况的报告、县政府关于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批准县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将晋阳、刘羊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纳入分年度财政预算的议案。要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科学规划,妥善安置;要加强资金使用监管,严禁挪作他用;要定期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工程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并在完成工程项目后,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资金使用绩效情况。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县政府关于2017年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确认了代表资格,审议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稿),决定了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的有关事项。

   会议指出,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将于12月17日至19日召开,各位常委要认真收集民意、做好代表建议撰写工作,多提建议,提好建议,以饱满的热情和政治责任感,做好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迎接大会的胜利召开。(李传林)

安徽省太湖县人大版权所有   地址:安徽省太湖县熙湖路1号 
电话:0556-4186366  传真:0556-4162541
邮箱:thrdxx@163.com
皖ICP备05017185号-1    技术支持:一网科技
页面执行速度0.0030秒

皖公网安备 340825020000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