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要闻

市人大赴我县调研《花亭湖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草案)》立法工作

    6月15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玉萍、檀宜宏来我县就《花亭湖风景区管理暂行条例》立法工作进行调研。县长朱小兵,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达华,副主任毛胜发,副县长阮波参加调研座谈会。

  在召开的立法调研座谈会上,调研组一行听取了我县花亭湖风景区立法工作情况汇报,并就如何解决花亭湖的污染、安全、管理以及花亭湖风景区管理暂行条例的相关内容听取了大家的座谈讨论。李玉萍、檀宜宏分别就条例的推进、规范化等工作做了讲话。

  调研组指出,《花亭湖风景区管理暂行条例》的立法工作是部分市人大代表在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一项议案,太湖县在这项工作中要突出重点,准确把握执法的主体、体制、机制等重点,加快推进;条例的文字表述要做到规范化,确保立法的质量;要抓紧跟市政府做好条例草案的衔接,市法制办要主动作为,尽快做好条例立法的相关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将督促市政府加快代表议案的管理,进一步促进《花亭湖风景区管理暂行条例》早日进入立法程序。

  朱小兵、张达华在调研汇报会上做了表态性发言。

  朱小兵表示我县将加快对《花亭湖风景区管理暂行条例》初稿的打磨,根据大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坚持问题导向,在条例的合法性、可行性、操作性、侧重性等方面做好修改,细化措施,确保以高质量的初稿提交给市政府。

  县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内司工委负责人,县人大办、政府办、花凉亭水库管理局、海事处、法制办、国土、交通、水利、林业、规划、城管执法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驻县部分市人大代表参加会议。(李传林)

安徽省太湖县人大版权所有   地址:安徽省太湖县熙湖路1号 
电话:0556-4186366  传真:0556-4162541
邮箱:thrdxx@163.com
皖ICP备05017185号-1    技术支持:一网科技
页面执行速度0.0024秒

皖公网安备 340825020000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