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要闻

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四次会议

   12月30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四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达华,副主任王旺来、施爱枝、潘泽忠、吴朝良及县人大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会议选举了出席安庆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代表;审议了人事任命案;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15年度新增财力安排的报告;审议批准了县政府关于调整2015年度公共财政收入任务的议案,县政府关于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县政府关于文博园破产重组中县财政出借资金处置方案的议案,县政府关于设立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的议案和县政府关于调整县城总体规划中个别地块用地性质的议案;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县政府关于2015年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县法院关于2015年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和主任会议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及县政府关于物业管理工作的报告。
    会议审议决定接受县人大代表辞职有关事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县十五届人大代表的决定,关于召开县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的决定和关于县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有关事项;审议通过了太湖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任前审查和任后监督暂行办法(草案),太湖县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办法(草案),太湖县人大常委会重大事项决定办法(草案)。
    县政府副县长李加生,县法院、县检察院和县政府办主要负责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县委组织部负责同志,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规划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城市执法局、县房管局、晋熙镇和晋熙镇社区工委主要负责同志在审议有关议题时列席会议。会议还邀请了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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